分手后钱财能否要回主要取决于钱财的性质:一般赠与(如小额红包、日常消费)通常不可要回;借款(有证据)可要求返还;附条件赠与(如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可部分返还。具体需结合转账金额、用途、证据等因素综合判断。
钱财性质的分类与返还可能性
一般赠与:恋爱期间的小额转账、节日红包(如520、1314元)、日常消费支出(如吃饭、看电影),通常视为表达爱意的无条件赠与,分手后不可要求返还。
借款:如果转账时明确备注为借款或有借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借贷合意,分手后可要求全额返还。
附条件赠与:大额财物(如彩礼、房产、车辆)以结婚为目的,分手后因条件未成就,可要求部分或全部返还。法院会综合考虑金额大小、双方收入、当地消费水平及是否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举证责任与注意事项
谁主张谁举证:要求返还钱财的一方需提供证据(如转账记录、借条、聊天记录)证明款项性质。若证据不足,诉求可能被驳回。
避免纠纷建议:
大额转账或借款时明确约定性质并留存书面证据。
正常消费视为赠与,分手后勿纠缠。
协商不成可起诉,但需评估证据充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