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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女儿有继承权。这一结论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意味着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继承顺序: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女儿作为子女之一,有权继承父母的房产。
特殊情况:虽然“出嫁”这一条件在传统观念中可能影响继承权,但现代法律明确规定,“出嫁”不能剥夺女儿的继承权。只要女儿没有导致继承权丧失的行为(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五种情形),无论其是否出嫁,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继承份额: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照顾或多分。继承人之间也可以协商同意不均等分配。
综上所述,父母的房子女儿有继承权,这一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不因女儿的婚姻状况而受到影响。在处理房产继承问题时,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障所有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