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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商务调查公司:拆迁房写一个人的名字,夫妻共有吗

发布日期:2025-02-16 16:53:39浏览次数:29

拆迁房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拆迁房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所得,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通常也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拆迁利益与夫妻共同财产有关联,因此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拆迁房是基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拆迁所得,并且在拆迁安置时明确规定只归这一方所有,那么该拆迁房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该房产是一方婚前个人所有,并且拆迁过程中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

‌特殊情况‌: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拆迁政策考虑了夫妻双方的因素,如户口、居住情况等,即使被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财产,所获得的动迁房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条文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条则规定了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情况,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实际操作中的判断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判断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房屋的取得时间、是否有特别约定等。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确保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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